□本報記者趙麗
  □本報實習生單玉曉
  今年5月29日是第12個國際維和人員日。
  聯合國大會於2002年通過決議,將每年5月29日定為聯合國國際維和人員日,以表彰曾經參加和正在參加維和行動人員的高度職業操守、奉獻精神和勇氣,並悼念為和平事業而獻身的人員。
  就在今年這個國際性紀念日到來之際,傳來了一個令人悲傷的消息。5月24日,聯合國和非洲聯盟駐達爾富爾特派團維和人員在蘇丹達爾富爾遭武裝分子襲擊,造成1名盧旺達籍維和人員死亡,另有3名維和人員受傷。
  查閱相關資料,記者註意到,近年來維和人員遇險遇難的事件,已不鮮見。
  相對於聯合國其他國家的維和部隊來說,中國軍隊參加聯合國維和行動的數量和規模,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發展歷程。那麼,中國的維和人員是否會面臨越來越多的危險?他們的安全如何保障?記者就此採訪了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
  “可以說,現在維和工作的危險性越來越大。”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反恐怖研究中心主任傅小強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坦言。
  經歷“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發展歷程,中國在國際維和行動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
  “中國參與維和的人員主要有三類,一是軍人,二是武裝警察,三是警察,軍隊在維和行動中是主力。”傅小強告訴記者。
  據中國國防部維和事務辦公室負責人介紹,中國參加聯合國維和行動主要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作為準備時期的1981年至1990年階段,中國軍隊開始對聯合國維和行動採取區別對待的靈活立場,並開始逐步參加到聯合國的維和機制之中。
  第二階段,從1990年開始至2001年,中國軍隊的維和行動進入適度參與階段。1990年4月,應聯合國要求,我軍向聯合國維和歷史最悠久的中東聯合國停戰監督組織派遣了5名軍事觀察員,從此掀開了我軍參與聯合國維和行動的序幕。1992年至1993年,我軍還向聯柬臨時機構派出了兩批共800人次的工程兵大隊,這是我軍首次派遣成建制部隊參與聯合國維和行動。
  第三階段,是從2001年至今的擴大參與階段。2001年12月,國防部維和辦公室正式成立,統一協調和管理我軍參與聯合國維和行動工作。2002年,中國正式加入聯合國第一級維和待命安排機制,指定了1個聯合國標準工程建築營、1個聯合國標準二級醫院和兩個聯合國標準運輸連為聯合國待命安排部隊。2003年4月,我軍在加入聯合國安排機制後首次派出成建制部隊參加聯合國剛果(金)維和行動。此後,我軍先後向聯合國利比裡亞特派團、聯合國駐黎巴嫩臨時部隊、聯合國蘇丹特派團、聯合國/非盟達爾富爾特派團、聯合國南蘇丹特派團等任務區派出維和分隊。此次向聯合國馬裡維和行動派出工兵、醫療和警衛分隊,我軍維和部隊規模進一步擴大。
  經過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發展歷程,目前,中國已成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中派出維和部隊人數最多的國家。在國際維和行動的新趨勢與新挑戰的應對中,中國也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用潘基文的話來形容,他“看到了中國的藍色頭盔部隊在幫助世界各地人民擺脫苦難時所展現的勇敢。中國向聯合國選派的維和士兵數量超過了其他四個常任理事國選派的維和士兵人數總和。我十分贊許中國在此方面的貢獻”。
  “隨著我國綜合國力的增強和負責任大國形象的提升,我國更積極地參與維和行動,更緊密地為維護世界和平作貢獻,這也和維護我國國家利益的要求是一致的。”傅小強說。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國際警務執法學院教授張傑也向《法制日報》記者介紹說:“在目前愈發嚴峻的國際安全環境下,我國參與維和能夠彰顯和提升我們負責任大國的形象。同時,這也體現了我們國家積極的外交戰略,參與維和行動特別有利於推動我國外交戰略的進程。我們國家參與維和行動就是在向全世界表達我們維護世界和平的意旨,是作為大國的一種擔當。”
  面對維和地區的險亂環境,維和人員的人身安全仍是最大的問題
  傅小強告訴記者,目前,我國參與維和的方式有很多種:派出工程兵、參與排雷;為國際維和行動提供後勤保障,比如在海地提供的非戰鬥警察維持治安活動等。
  “現在國際社會非傳統安全的形勢比較嚴峻,地區衝突也在加劇,並且在發生轉移。在這個轉移過程中就會出現這樣的問題:一旦某地區發生衝突,就會有來自其他地區的極端分子參加,這樣的狀況就會導致國際安全形勢的惡化。”張傑說,“對於維和工作,聯合國會提供相關任務區,以此來示意哪些地區需要維和人員。這些任務區包括海地、東帝汶、利比裡亞、蘇丹、剛果等地,我國去年大約向9個任務區派駐了維和人員。他們的主要工作是維持當地的社會秩序。”
  “我國一般會派遣與維和任務相匹配的專業人員,而且在派出前要對這些人員進行系統培訓,包括當地語言的培訓、當地民族風情和習慣方面的培訓,還要學習當地法律知識。”傅小強介紹說。
  對此,張傑也告訴記者,在安全保障方面,中國維和人員在出警前都會接受相關培訓,然後會根據派駐不同的崗位分配不同的任務,最主要的還是要瞭解當地的法律,這也是保護自身安全所必須的。
  即使如此,面對維和地區的險亂環境,維和人員的人身安全仍然是最大的問題。
  “我們的維和人員一般是一去一年,這些國際維和人員的工作、生活都非常辛苦。以海地為例,當地人員維持治安的能力非常差。而且海地經濟非常不發達,老百姓生活貧窮,居住的房屋非常簡陋。除此之外,海地經常發生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可以說,生活條件比較惡劣。”張傑說,“此外,海地患各種流行病的人較多,我們的維和人員不能去理髮店理髮,因為如果不小心出血很可能會感染艾滋病。去海地的維和戰士在走之前都要剃成光頭,到了那裡,戰士們再互相幫忙剪頭髮,真的非常艱苦。”
  “應當說,參與維和的危險性比較大,除了海地地震那種意外事件,還有一些人為製造的危險因素。參與國際維和的人員是冒著生命危險去從事這項工作的。”張傑說。
  據悉,交通意外、惡劣環境帶來的傷病考驗、針對聯合國人員的恐怖襲擊、不可預知的民眾不滿情緒以及突如其來的自然災害,正在成為聯合國維和人員面臨的五大風險。
  在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科學院研究員康永升看來,缺乏一套完善的維和“規則”是一個國際維和行動需要直面的挑戰。“維和行動現有的法律依據是在聯合國調解和解決地區衝突的實踐中逐漸發展起來的,只是長期形成的習慣作法和慣例,並無一套完整、嚴密的理論體系和有約束力的規則。傳統意義上被一致認同的維和規則——中立原則、非武力原則、同意原則等,在實踐中,都不同程度地被逾越、被動搖。”康永升說。
  (原標題:揭秘險象環生的國際維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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