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商報消息 ■據新華社、央視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司法體制改革試點若干問題的框架意見》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對若干重點難點問題確定了政策導向。
  將擴大法官、檢察官的選任渠道
  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薑偉介紹,此次司法體制改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備受社會關註。《改革框架意見》主要針對下列7個重大問題提出了政策導向。
  一是對法官、檢察官實行有別於普通公務員的管理制度。二是建立法官、檢察官員額制,把高素質人才充實到辦案一線。三是完善法官、檢察官選任條件和程序,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尊重司法規律,確保隊伍政治素質和專業能力。四是完善辦案責任制,加大司法公開力度,強化監督制約機制。五是健全與法官、檢察官司法責任相適應的保障制度。六是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七是完善人民警察警官、警員、警務技術人員分類管理制度。
  重點解決一線人民警察待遇差問題
  《改革框架意見》還提出將擴大法官、檢察官的選任渠道,符合條件的優秀律師、法學學者等法律職業人才都將有機會進入法官、檢察官隊伍。
  此次改革試點還有一個重要的舉措就是對法院檢察院的工作人員實行分類管理制度。
  薑偉介紹,《改革框架意見》還明確了要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要充分考慮各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保證各級法院、檢察院的辦公經費、辦案經費和人員收入不低於現有水平。
  《改革框架意見》對完善人民警察警官、警員、警務技術人員分類管理制度也提出要求。要重點解決量大面廣的基層一線人民警察任務重、職級低、待遇差的問題。
  此次改革選定上海、廣東、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個省市先行試點,為全面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積累經驗。
  ■解讀
  設立省一級法官、檢察官遴選委員會
  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介紹,法官、檢察官的選任,要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尊重司法規律。法官、檢察官首先要有過硬的政治素質。為了保證專業能力,在省一級設立法官、檢察官遴選委員會,從專業角度提出法官、檢察官人選。由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部門在政治素養、廉潔自律等方面考察把關,人大依照法律程序任免。擴大法官、檢察官的選任渠道,實行有別於普通公務員的招錄辦法,招錄優秀律師和具有法律職業資格的法學學者等法律職業人才進入法官、檢察官隊伍,為建立法律共同體搭建制度平臺。
  建立法官、檢察官統一由省提名機制
  長期以來,我國司法人員和地方法院、檢察院經費按行政區域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擔的體制,不利於排除地方不當干預。
  《改革框架意見》明確了試點地區省級統管的改革路徑。對人的統一管理,主要是建立法官、檢察官統一由省提名、管理並按法定程序任免的機制。對財物的統一管理,主要是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經費由省級政府財政部門統一管理機制。地方各級法院、檢察院經費上收省級統一管理時,要考慮各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使各地辦公經費、辦案經費和人員收入不低於現有水平,為辦公、辦案提供必要的物質保障。  (原標題:司法體制改革七大政策導向公佈 將完善法官、檢察官選任條件和程序;湖北納入6個試點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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