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蔡岩紅
  記者今天從海關總署獲悉,經國務院批准,《2015年關稅實施方案》已於今年1月1日實施。方案對進口商品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出口商品稅率和稅則稅目等進行了調整。其中,在2014年暫定稅率基礎上進一步降低了單反相機等11項商品的進口稅率水平。
  在進口方面,2015年我國最惠國稅率維持不變,我國關稅總水平仍為9.8%,其中農產品平均稅率為15.1%,工業品平均稅率為8.9%。同時,仍將維持10個非全稅目信息技術產品實行海關核查管理;繼續對小麥等8類47個稅目商品實施關稅配額管理,其稅目和稅率維持不變,其中對尿素、複合肥、磷酸氫二銨三種化肥的配額稅率繼續實施1%的暫定稅率;對配額外進口的一定數量的棉花實施滑準稅;繼續對感光材料和攝錄像機等46個稅目的商品實行從量稅或複合稅,對激光照排片改按10%約束稅率從價征收。
  綜合考慮國內產業和科技發展、對外貿易需要,2015年我國對進口暫定稅率進行了適當調整。今年實施進口暫定稅率的商品共計749項,平均稅率為4.4%,相對於最惠國稅率,優惠幅度為60%。其中,為滿足國內生產和人民群眾生活需要,降低了部分商品的進口關稅,新增17項商品實施較低暫定稅率。
  在2014年暫定稅率基礎上進一步降低了11項進口商品的稅率水平,主要涉及以下四大類商品:一是有關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以及基礎性原材料,如光通信用激光器、數字光處理器鏡頭(由4%降為3%)、手機和平板電腦用物鏡(由10%降為6%)等;二是有關環保技術和設備,如電動汽車用電子控制制動器、乙烯聚合物制電池隔膜基布等;三是資源能源產品,如白雲石、鎳鐵等由1%降為零;四是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商品,如單反相機的鏡頭、普通相機(單反相機除外)鏡頭、攝像機、攝錄一體機的鏡頭,暫定稅率由4%降為3%。此外,還包括部分藥品及一般消費品,如降脂原料藥、夏威夷果等。
  此外,在進口方面,根據產業發展和市場情況,對國內已能生產且在數量、質量上可以滿足需要或市場價格已發生較大變化的39項商品,在原暫定稅率的基礎上進行反向調整。如對製冷壓縮機等36項產品不再執行暫定稅率,恢復實施最惠國稅率;對天然橡膠等7項商品在原暫定稅率基礎上,適當提高暫定稅率水平。
  方案還依據我國與有關國家或地區簽署的協議、貿易或關稅優惠協定、雙邊換文情況以及國務院有關決定,明確了協定稅率、特惠稅率。
  2015年出口稅則的商品範圍、稅率沒有變化,對各類金屬非金屬礦砂、煤炭、鋼坯、化肥、紙漿等297項資源、能源和高耗能產品征收出口關稅,出口稅率在2%-40%之間。
  經調整後,2015年版稅則稅目總數由2014年的8277個增至8285個。
  本報北京1月9日訊
  (原標題:單反相機等11項商品進口關稅降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qs66qsqha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